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了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》及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》,旨在促进化妆品新原料的研发与应用,并支持行业的创新与高质量发展。
此次新规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,致力于疏通化妆品原料创新过程中遇到的瓶颈与难点。在确保安全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,新规对注册备案资料的要求进行了合理调整和精简,以期提升新原料研发效率并为企业赋能。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指出,此次调整主要聚焦于以下几个方面:
首先,新规在有效衔接的基础上,明确了管理界限。将新原料的管理要求与技术要求进行区分,管理属性强的部分纳入《新原料规定》,而技术要求部分则整合至《技术通则》。此举旨在更好地适应产业发展变化,加强监管效率,并满足行业发展需求。
其次,新规调整了新原料的分类,并简化了资料提交要求。将“较高风险”功效的范围从原先的10类缩小至防腐、防晒、着色、染发、祛斑美白这5类,使其与注册功效范围保持一致。其他功效类原料的要求也相应得到简化。部分注册备案资料,例如功能依据、检测方法文本及验证资料、加速和长期稳定性试验资料等,不再需要强制提交,而是由企业自行存档备查。
第三,新规强调充分利用现有数据信息,避免重复性测试。在对新原料进行安全评估时,将充分考虑已有的安全背景信息、安全使用历史以及安全食用历史等数据。同时,考虑到部分新原料可能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毒理学试验,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性测试并降低企业研发成本,新规明确,若已采用中国其他国家标准或国际通用方法进行试验,且不影响新原料的安全评估结论,则可利用现有数据。此外,对试验机构的资质要求也进行了相应调整。
第四,新规鼓励采用新技术和新方法,并全面接纳动物替代方法。鼓励企业应用动物替代测试方法等新技术。企业可以直接采用国际权威机构收录的替代方法进行试验,这不仅有助于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技术壁垒,还能促进中国美妆品牌“出海”。此外,在具备充分科学依据的情况下,企业若计划采用新的策略或方法进行新原料安全评估,可以向技术审评机构申请沟通交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