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费者在社交媒体上纷纷抱怨,购买的女装从春天拖到夏天,甚至在夏天已过半仍未发货,而且预售商品一旦购买,退货也困难重重。针对电商女装普遍存在的超长预售期问题,多个地区在“6·18”年中促销前夕发布了消费提示,明确指出部分商家将预售期延长至30天、50天甚至更久。一些电商平台已取消了多年沿用的预售环节,转为现货销售,另一些平台则将预售时长最长限制在15天。
消费者普遍反映,预售已成为常态,即便不是在大型促销期间,网购女装也常遇到预售选项。例如,消费者滕菲表示,如果一件衣服是预售,除非非常喜爱,否则她会避免购买,因为预售商品会影响其他已发货商品的退货。她还提到,独立设计师品牌兴起后,预售期越来越长。另一位消费者李语芮则表示,自己网购的衣服中,超过95%是预售,但她会主动避开,因为不想等待,并怀疑这类预售是临时生产或等待退货。乔琳琳认为,商家将“先卖后生产”的模式作为压缩库存、降低成本的手段,她曾有过冬季购买预售毛衣,到货时天气已转暖,无法穿着的经历。
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“预售”的投诉已超过13万条,“超长预售”、“未标预售却按预售发货”以及“预售商品未发货被无故退单”是近年来投诉的热点。业内人士指出,女装预售模式最初源于原创设计师品牌、汉服等小众服饰领域,因其受众有限、成本高、销量不稳定,难以大量备货,预售旨在延后发货,缓解生产和物流压力。但随着线上女装市场发展,该模式逐渐扩散到大众女装。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刘方认为,女装预售周期拉长,实质上是将经营风险转移给消费者。数据显示,截至今年6月,中国电商女装品类的退货率已长期维持在50%-60%,远高于2019年的约30%。高退货率意味着高库存风险,预售模式通过锁定销量、回笼资金和按需生产,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家的经营风险。然而,当这种规避风险的行为从个别品类蔓延至全行业,预售期从7天延长至30天甚至更长,就形成了“风险转移型”的市场惯性,这并非供需关系的自然反映,而是市场机制失灵的表现。
从商家角度来看,预售有其合理性。电商女装行业从业者王鑫表示,全做现货会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。他的店铺通常只准备40%-50%的现货,同时设置“现货”和“预售”选项。约五成的现货消费者选择退货,这些退货商品可用于满足预售订单。王鑫认为,预售已是行业常态,能降低成本、缓解资金压力,他将预售期设为15天,已包含7天无理由退货期及物流时间。他表示,只有销量远超预期时才会追加生产,因为款式更新快、选择多,不敢大量囤货。
一位抖音平台的女装商家提到,预售周期拉长的一个重要原因是“退货回流”。消费者一次购买多件后退回不合适的,商家收到退货后整理、检查、重新包装再发给预售顾客,这减少了库存积压,但也延长了发货时间。
专家指出,女装款式更新快、尺码标准不一、线上购物无法试穿导致退货率高是客观存在的行业痛点。预售作为一种风险对冲工具,在一定范围内是合理的,特别是对于生产周期较长的品类。然而,合理的预售与明显影响消费体验的超长预售之间,需要明确界限。
刘方认为,这个界限体现在三方面:一是时间合理性,超过30天的预售期应有合理解释;二是商家履约能力,若商家无备料或生产能力,仅靠预售回笼资金再生产,实质是利用消费者资金经营;三是商家是否履行充分告知义务,清晰标注预售期限并严格执行。他强调,当预售从经营工具转变为风险转嫁手段,受损的不仅是消费者,还有整个行业的信誉,可能导致“劣币驱逐良币”,使坚持备货的商家面临库存风险,并可能被迫卷入预售战或退出市场,从而影响产品质量和创新活力。
为应对愈演愈烈的超长预售问题,各大平台正积极采取措施。去年4月,淘宝服饰推出管理办法,优化超长预售,缩短承诺发货时间。今年2月,淘宝升级“发货时间协商工具”,调整协商发货时间上限。同时,淘宝在搜索页面增加了“不看预售”的选项。今年“6·18”前夕,京东取消预售环节,实现全品类现货直发;天猫也取消官方预售,改为现货开卖。平台规则的收紧正在倒逼商家改变预售模式。
天猫相关负责人表示,今年“6·18”期间,天猫服饰行业稳健增长,中高端品牌表现突出。平台通过规则优化和流量引导,正推动服饰商家从“卷价格”转向“拼品质”。
各地监管部门也在积极行动。今年“6·18”期间,山东烟台市消协、江苏苏州市场监管局与消保委、安徽六安市市场监管局等均发布消费提示,提醒消费者警惕“超长预售”及相关风险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向有关平台企业发布了“6·18”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,要求规范价格竞争、优化平台规则、保障消费者权益,并严格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,畅通投诉渠道。
刘方认为,规范女装预售、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,核心在于建立“风险共担、信息对称”的契约环境。他提出,平台应设定预售周期上限,对超长预售、虚假发货等行为设置严厉处罚机制,并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。监管部门需加强执法,依法惩处恶意拖延发货、虚假宣传的商家。商家则应认识到预售的边界,在商品页面公示“平均发货时长”和“超时赔付率”,强化信用建设。他总结道,“商品可以预售,但消费者的权益不能被‘预售’。唯有制度堵漏、执行守底,才能在保障商家经营空间的同时,不让消费者成为行业风险的最终承担者。”